宁安委[2021]1号
宁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
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春节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森林防灭火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分别组织工作指导组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明查暗访,推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警示曝光,及时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底。
二、工作指导内容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春节期间安全防范责任措施部署落实情况;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春节期间值班值守情况;
3.有关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有关行业领域正常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停产停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控措施等情况;
5.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13个工作指导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开展多轮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明查暗访(分组安排见附件),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组成若干个工作指导组深入村委(社区)、企业开展明查暗访。
2.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将开展督查工作简要情况、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不能笼统表述,要详细说明哪个地方哪个单位存在哪些问题隐患)请分别于2021年2月8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通报各乡镇、县直单位部门明查暗访工作情况并报告县委县政府。联系人:玉洲源,联系电话8632207,邮箱:nmxyjglj@126.com。
3.各工作指导组开展明查暗访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宁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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